ENGLISH 中财主站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 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本科生 | 关于开展2024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8浏览次数:

为表彰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本科优秀毕业生,鼓励学生积极进取,奋发成才,根据《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京教学〔2023〕2号),按照《中央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校发〔2024〕55号)、《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2024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2024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项目及名额

北京市级优秀毕业生:2024届本科毕业生总数的5%以内;

中央财经大学校级优秀毕业生:2024届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5%以内。

各班具体可推荐名额人数见《各班级2024届本科优秀毕业生推荐人数一览表》(附件1)。此名额为推荐名额,最终评选名额按各班级实际本科毕业生总数计算为准。

三、评选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品德优秀,学术诚信,知行合一。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3.勤奋好学,学习成绩优良。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论文(或设计)成绩优秀或良好。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表现优秀,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吃苦,肯奋斗,敢担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热爱劳动,乐于奉献,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二)北京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北京市级优秀毕业生在满足上述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外,需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合格课程记录,在校期间获校级(含)以上荣誉称号。荣誉称号包括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

(三)优先推荐评选条件

1.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2.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四、评选程序

(一)系统申请

经个人自荐、民主推荐或班级提名后的校级、市级优秀毕业生申请人,需于5月5日(周日)24点前登录校园门户——个人站点——荣誉称号模块,进行校级、市级优秀毕业生申请,可以兼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电子材料报送

市级优秀毕业生申请人还需提交教务处盖章版成绩单(大活打印最新版)扫描件、校级(含)以上荣誉证书扫描件、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Word版文稿和若干生活照,模板见附件3)电子版,于5月5日(周日)24点前,发送至邮箱huang3022@126.com,邮件命名:姓名-市级优秀毕业生支撑材料。

(三)班级推荐及学院评审

班长组织本班对校级、市级优秀毕业生申请人进行投票推荐。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

(四)提交纸质材料

待学生处复核结束后,获推荐资格的学生在系统内统一打印审核通过的《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北京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中央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表》(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所有推荐表按要求手写个人签字和日期,《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须粘贴1寸彩色照片。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五)对已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学生,离校前出现不符合评选条件情况,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

特此通知。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