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指导教师在博士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健全导师责权机制,保证与提升博士生培养质量,促进学院博士生教育的发展,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教研〔2020〕11号)、《关于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校发〔2025〕5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2025年第5次会议通过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