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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 关于评选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2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表彰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研究生,激励广大研究生积极进取,根据《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京教学〔2023〕2号),按照《中央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校发〔2024〕55号)、《关于评选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研字〔2025〕27号)、《关于印发<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细则>的通知》(管工院发〔2024〕2号)的有关规定,现组织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并取得毕业资格的2025届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推荐名额

北京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不超过2025届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5%;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不超过2025届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15%。

学院具体推荐名额分配为校级9人,市级3人。各班具体可推荐名额人数见《各班级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此名额为推荐名额,最终评选名额按学院实际毕业研究生总数计算为准。原则上北京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与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不可重复推荐。

三、评选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品德优秀,学术诚信,知行合一。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3.勤奋好学,学习成绩优良。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论文(或设计)成绩优秀或良好。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表现优秀,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吃苦,肯奋斗,敢担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热爱劳动,乐于奉献,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二)北京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条件

在满足上述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外,需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合格课程记录,在校期间获校级(含)以上荣誉称号(包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不包含学业奖学金、社会性奖励金)。

(三)优先推荐评选条件

1.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2.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四、评选程序

(一)系统申请

经个人自荐、民主推荐或班级提名产生的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人选,需于5月5日24点前登录校园门户——智慧研工——个人荣誉申请,进行北京市级、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二)班级推荐及学院评选

班长组织本班对校级、市级优秀毕业生申请人进行投票推荐并给出推荐顺序。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导师、辅导员、院系负责人需登录校园门户——智慧研工——个人荣誉审核,依据学院评选结果,进行北京市级、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审核,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4。

(三)学院公示

学院评审结果要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

(四)学校公示

研究生工作部对学院报送的结果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北京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在学校公示后,报北京市教委审定最终名单。

(五)对已获得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的学生,离校前出现不符合评选条件情况,须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

特此通知。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