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教研〔2020〕11号)、《中央财经大学关于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补充通知》、《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校发〔2020〕213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公平”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此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领导小组,负责审核申报人材料、组织评审,对评审结果负责。成员包括学院行政负责人、党组织负责人、纪检负责人、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学院学位分委员会相关成员。
成立博导遴选评审小组,成员由相关方向博导、教授组成。(在博导评审小组成员中,应贯彻当事人回避原则)。
二、遴选条件
(一)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能认真履行导师岗位职责,身体健康,每年保证有半年以上的时间在国内指导博士生。
(二)教学科研岗、科研岗申报者需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博士学位。
(三)具有正高职称的申报者,近五年的科研成果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本学科AAA类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含外文期刊通讯作者,下同)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含)以上;或在国内外本学科AA类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含)以上;或在国内外本学科A类及以上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篇(含)以上;
2.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且在国内外本学科A类及以上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含外文期刊通讯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含)以上;
3.主持省部级纵向科研课题1项,且在国内外本学科A类及以上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含外文期刊通讯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含)以上;
4.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1项(含)以上。在以上论文发表要求中,对于发表于高水平英文核心期刊的论文(含网络发表),如多名作者(不超过4人)按照国际惯例以姓名首字母排序,则均视为第一作者,但同一篇论文只能用于一位申报者申请。
(四)具有副高职称的申报者,近三年的科研成果须满足以下条件:1.主持1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在国内外本学科AA类及以上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含外文期刊通讯作者,下同)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含)以上,或在国内外本学科A类及以上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篇(含)以上。对于发表于高水平英文核心期刊的论文(含网络发表),如多名作者(不超过4人)按照国际惯例以姓名首字母排序,则均视为第一作者,但同一篇论文只能用于一位申报者申请。
(五)所从事的研究方向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近三年科研经费总额不低于10万元,能保证提供博士生进行课题研究和助研岗位补贴所需的费用。
(六)有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经验,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研究生,或至少在一个导师组作为副导师实质性指导过博士研究生,培养研究生的质量良好。
(七)系统主讲过水平较高的研究生专业课程,积极参加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八)三年内没有教学事故,所指导的硕士研究生没有在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不合格现象。
三、遴选程序
(一)参评人员根据学校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新增博士生导师的遴选条件对申报者进行条件审查和证明材料审核,确定初选名单,并提出推荐意见;学院党组织对本单位推荐名单进行详细审查,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情况、参与学校各项工作情况如实做出详细评价。
(三)学校对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复核,根据招生单位招生规模、人才培养质量、学科发展情况和当年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的申报情况确定学院当年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名额。
(四)参评人员需进行现场PPT述职和答辩。评审小组成员从师德师风、教学工作、科研工作、服务工作等方面进行评价。学院根据评审细则组织评审,博导遴选评审小组对评审结果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须有全体成员2/3(含)以上出席方为有效,申报者必须获得全体成员1/2以上同意票数方可获得推荐资格。
(五)学院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对评审结果进行复议,全体成员1/2以上同意结果方可有效。
(六)根据学校下发名额,确定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名单后,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学院网页公示、学院公示栏等,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岗位职责
博士生指导教师岗位职责包括:
(一)提升博士生思想政治素质,引导博士生正确认识国情和世界形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信念,提升博士生的社会责任感。
(二)为人师表,自觉遵守学术规范,弘扬学术正气,注重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
(三)熟悉并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博士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
(四)参与博士生招生录取相关环节工作,选拔优秀生源。
(五)参与本学科博士生培养方案的制订与修订。
(六)负责制订并落实博士生个人的培养计划,培养博士生的学术创新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包括指导博士生选课、阅读专业文献、参与学术研讨和科学研究,对博士生的学习和科研提出明确的目标和要求等。
(七)承担博士生培养环节中的教学任务。
(八)指导、协助博士生积极参加中外联合培养项目,鼓励或资助博士生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九)指导博士生选择学位论文题目,与博士生共同确定合理、可行的论文写作时间表,明确要求博士生创作有学术贡献的高质量学位论文;定期与博士生见面,讨论论文写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建设性的修改意见,注重论文的原创性;对指导完成的博士学位论文做出学术评价,提出是否同意其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意见。
(十)注重对博士生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关注博士生的成长状况和心理状态,做好教育和引导工作。关注博士生就业状况,关心博士生身心健康,提升博士生心理素质。
(十一)因公或因私出差、出国,须落实好离校期间博士生的指导工作。
五、其他
本办法提及的AAA类、AA类、A类学术期刊等级严格按照《中央财经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和《中央财经大学外文核心期刊目录》认定,国家级科研项目、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等,以科研处的界定为准。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