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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 关于开展2022年北京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0浏览次数: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北京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京教人〔2022〕6号)要求,现开展我校2022年北京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推荐工作,具体如下:

一、推荐名额

本次拟表彰奖励北京高校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共183名,其中优秀教师165名、优秀教育工作者18名。

根据工作要求,我校总推荐名额为3名。

学院可向学校推荐优秀教师1名、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

二、评选范围

近年来在北京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在职教师和教育工作者,重点是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曾获得过相同称号的人员、局级干部不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具有教师资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模范实施素质教育,依法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全面成长,教书育人,在培养学生健康人格、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成绩突出;

(二)具有较为深厚的学术功底,自觉更新知识,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能够将学科知识与教育理论、现代信息技术等有机结合,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三)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敬业精神强,师德高尚,受到师生尊重和信赖,在德育工作或班主任工作方面成绩突出;

(四)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成果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能够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并取得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者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五)在学校管理上,办学思想端正,坚持依法治校,勤政廉洁,民主开放,勇于创新,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凝聚力强,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以及学校管理、服务、学校建设方面成绩显著。

四、评选推荐程序

推荐评选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采取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的方式,逐级研究提出推荐对象。评选工作坚持民主推荐、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评选条件进行评选推荐。

学校成立评选推荐工作组,组长由相关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教学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代表组成,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工作组在各单位推荐人选的基础上择优提出推荐建议,经全校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北京市评选表彰领导小组。

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6月12日(周日)晚22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hubo@cufe.edu.cn

1.《北京市系统表彰奖励先进个人登记表》(附件1;第2页不需要单位签字盖章);

2.《单位推荐意见表》一式一份(附件2;党支部书记签署推荐意见并附电子签名);

3.北京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一式一份(无模板,需自拟)。材料要求准确、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感,篇幅在1500字左右。

(二)6月13日学院评审推荐。

(三)6月23日前,评选推荐工作组召开评审会,确定拟推荐人选,并进行全校公示。

(四)6 月24日前,学校向北京市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推荐材料。


附件:

1.北京市系统表彰奖励先进个人登记表

2.单位推荐意见表

 


学院办公室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