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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 关于组织2023届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2浏览次数:

全体2023届研究生: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发〔2017〕156号,以下简称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和第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现组织进行2023届博士、硕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最长学习年限内符合延期毕业申请条件的毕业班博士、硕士研究生拟申请延期毕业的,应在线填写《研究生办理延期毕业申请》(经由校园门户进入一站式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硕士研究生申请延期毕业的,可选择延期四个月或一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延期毕业的,可选择延期四个月、六个月或一年,延期毕业时间从2023年6月起计算。其中,存在历史欠费且仍未缴清的研究生,不予延期,报校长办公会作退学处理。如本人不按期提出延期毕业申请,学校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有关条款,给予结业或退学处理。

二、已达最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具备延期毕业申请资格。学校将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对这部分学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核,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的,准予毕业;符合第三十五条第五款的,准予结业;符合第三十条的,予以退学。其中,经财务处核实存在历史欠费且仍未缴清的,不予毕业或结业,报校长办公会作退学处理。

三、请申请延毕同学于3月8日前在系统完成申请,并将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weipiaopiao@126.com。

特此通知。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