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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 | 关于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2来源: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全体导师:

为适应学校博士研究生教育发展和学科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校发〔2020〕213号)、《中央财经大学关于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补充通知》(校发〔2021〕5号)、《关于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校发〔2023〕14号)、《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附件5)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学院将开展新一轮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博士生指导教师的学科范围

二级学科:投资学

二、组织和评审

学院根据《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办法》,成立博导遴选领导小组、博导遴选评审小组。评审结果由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议并表决通过,全体委员2/3(含)以上出席方为有效,全体成员1/2以上同意结果方可有效。

三、申报办法

(一)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自行下载并填写《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1)和《科研成果汇总表》(见附件2),科研代表作的内容应与申报人所报的学科专业相一致。科研成果统计时间范围如下,近五年指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近三年指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申报人填写的《科研成果汇总表》中涉及到的科研成果,以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数据为准。申报人须导出科研成果清单,并经科研处盖章确认后,由学院科研管理人员负责在科研管理系统中核对申报人的科研成果情况。

(三)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申请人材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研究院审核。研究生院对学院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确认后,将申报人名单上报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办公会根据各招生单位招生规模、人才培养质量、学科发展情况和当年新增博士生导师的申报情况确定当年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名额。

(四)学院组织博导遴选答辩。

四、时间安排

(一)申请人材料提交时间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3月5日前将附件1、附件2纸质版提交至学院4号楼321办公室魏老师处,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eipiaopiao@126.com,

(二) 材料公示时间

符合条件申请人材料公示时间3月6日—3月10日

(三)评审时间

符合条件申请人参加学院组织的答辩,答辩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答辩需要准备PPT,答辩时长不超过10分钟。

(四)公示时间

拟推选博导人选信息公示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