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2020、2021、2022级各班:
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24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校发〔2020〕88号)、《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校发〔2020〕89号)、《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字〔2023〕41号)有关要求,现将我院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2023年我院国家奖学金名额6人,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21人。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以同时申请,但不能同时获得。2022级转专业学生在原学院申请。
二、工作安排
1.系统申请
申请人必须符合相关办法中的申请条件。
申请人登陆校园门户——个人站点——学工应用——奖学金模块严格按照《中央财经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附件4)和《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使用手册》(附件5)如实、规范填写和系统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成绩排名”按照学分加权平均分的班级排名填写和审核;“综合素质排名”按照学生素质评价结果总成绩班级排名填写和审核;“申请理由”限定在200字以内(申请理由请务必核对语句逻辑、错别字、标点符号等,若不合格学院审核时将会驳回重写)。
结合学校要求和学院工作实际,系统申请请在10月6日24:00前完成。
2.电子证明材料提交
请申请了国奖、国励志的同学将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照片打包压缩,于10月6日24:00前发至邮箱0020220013@cufe.edu.cn。单张照片命名为成绩单或相关奖项名称,压缩包及邮件主题命名为年级+姓名+所申奖项。
3.纸质材料提交
待学院审核后,方可打印《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律正反面打印不允许加页)。
《国奖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成绩单、获奖材料复印件一份;《国励志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份、成绩单、获奖材料复印件一份。
纸质材料请送交学生工作办公室谭晰月老师处(沙河校区学院楼4号楼319办公室),时间另行通知。(注意:成绩单必须是通过大学生活动中心成绩打印机器打印的带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原件)
4.学院评审
学院评审小组负责审核申请人相关材料,根据学校评审办法和学院评审细则进行等额评审;其中,国家奖学金评审需进行答辩,答辩拟定于10月9日中午12:00,后续具体要求将在下方微信群中通知。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评审结果要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5.学校审定
学院提交的评审材料,经助学服务中心复核后,提交学校评审委员会审定,审定的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助学服务中心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教育部审批。
特此通知。
请准备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进入下方微信群聊,后续其他相关通知将在微信群内发布,未及时进群导致错过通知则后果自负。
联系人:谭晰月
联系电话:61776144、0020220013@cufe.edu.cn
办公地点:沙河校区学院楼4号楼319
附件:
1.1 《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校发〔2020〕88号)
1.2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2023年)
2.1 《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校发〔2020〕89号)
2.2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2023年)
3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名单(2023年)
4 中央财经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5 国家级奖学金-学生使用手册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