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1日下午,中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工程法务科科长杨晓鹏先生受邀来访我院,为我院师生开展了以“国际工程的法律适用体系”为主题的专题讲座。杨晓鹏先生具有工程和法律的双重教育背景,硕士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建设工程法律及争议解决专业。同时也取得了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曾先后在尼日尼亚、埃塞俄比亚等国从事国际工程管理工作,在FIDIC系列合同等方面有着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讲座由高然老师主持,工程管理17级同学参加。
杨晓鹏先生首先给同学们提出了几个问题,同学们被这些新奇的问题激发了兴趣,认真地听起了讲座。之后他从国际工程法律适用体系简介、国际工程项目适用法律、国际工程合同管辖法律、国际工程争议解决适用法律四个方面为同学们详细地介绍了国际工程合同的相关知识。
对于同学们提出的关于大陆法和海洋法在国际合同纠纷上的区别,杨晓鹏先生首先高度赞扬了同学们的发散思维,之后进行了答疑。他指出,在国际工程的合同纠纷上,海洋法国家很少因为成文法律的规定而影响合同效力,而大陆法国家的工程纠纷中,经常被法院认定无效合同。
本次的讲座气氛活跃,通过专家深入浅出的讲授,在使同学们增长见识,拓宽视野的同时,也提高了工程法治素养,在国际工程及合同方面学到了很多知识,为同学们未来的职业发展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