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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学期团员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17来源: 浏览次数:

按照校团委关于本学期团员推优入党工作的要求(校团字〔201142号文),我院推优入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推优对象

1.推优范围:080910级本科生和1011研究生的共青团员。

2.推优比例:本科生为本支部非党员团员人数的15%,研究生为本支部非党员团员人数的20%

二、推优入党的三个条件

1.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超过半年,即必须在201171前递交;

2.努力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思想积极要求上进,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3.遵守校规校纪,刻苦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公益互动,关心同学和集体,能在各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推优流程

1.各班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介绍申请入党团员的情况,团员经过讨论和民主评议,产生推优建议名单报送学院团总支(截止1120,联系人:黄国庆15210602405414423415@qq.com;吴淑萍15201240980578714729@qq.com);

2.团总支就推优建议名单酝酿讨论,全面考察,确定推优对象名单,并由被推荐人填写推优表格,被推荐人所在支部填写推优表格中的相关意见并撰写支部《推优意见书》;团总支撰写学院推优决议书。(1121);

3.1122-24日学院公示推优名单。

4.11月25日报校团委。

四、注意:各支部报送的推优建议名单中请注明本支部非党员团员总数及推荐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