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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 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2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执行培养方案的规定》,为完成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管理过程,按照学校要求,我院于本学期组织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考试对象及条件

此次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的对象为2020级博士研究生和2019级没有完成学科综合考试的博士研究生。参加学科综合考试的博士生必须修完全部培养课程并且成绩及格,未修完全部课程或成绩不及格者,不得进行学科综合考试。

2.考试形式

学科综合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院分别成立学科综合考试笔试专家委员会与面试专家委员会。笔试专家委员会由不少于3人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设主席1人,负责笔试命题。

面试专家委员会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5-7名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组成,设主席1人,原则上由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鼓励培养单位聘请校外专家担任主席。博士生本人的导师可以参加面试专家委员会,但不得担任主席。

3.考试内容

笔试主要考核博士生对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学科主文献的掌握情况,原则上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内容占50%,主文献的阅读理解占50%。

面试主要考核博士生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科研素质。考核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博士生入学以来完成的课题、论文和专著等科研成果情况;二是博士生对拟研究领域相关文献的掌握情况;三是博士生对本学科及相关专业知识和前沿动态的把握情况。

4.考试结果处理

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进行评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两项测试同时合格方可通过学科综合考试,进入下一环节的培养。考试成绩不合格的,经考试专家委员会同意,可在三个月后进行一次补考。补考不合格的,只能顺延一年再进行,但必须保证在最长学习年限内有1年以上的时间用于学位论文撰写、答辩等环节。

5.考试时间安排

笔试考试在2021年11月1日前完成,面试考试应在2021年11月19日前完成。学科综合考试结束后,考试专家委员会需填写《中央财经大学博士学科综合考试审核表》相关内容。

6.考试要求

学科综合考试笔试环节,采用闭卷形式,统一组织命题,不得为单个博士生组织单独笔试,并安排不少于2位监考人员监考。面试须有专人记录,记录人要全面、认真、实事求是地记录博士生学科综合考试的情况。笔试的考试时间不少于2小时,面试的考试时间不少于1小时。

7.材料上报

《中央财经大学博士学科综合考试审核表》经专家委员会审核签字、培养单位主管领导审阅签字后,统一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上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26日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