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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 关于开展2021级研究生新生档案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2来源: 浏览次数:

为做好研究生档案的管理、移交等工作,按照学校工作要求,现开展2021级研究生新生档案审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审核人员要求

新生档案审核工作由学院党委书记负责,参加审核的工作人员为教工正式党员。

二、审核内容

按《2021级研究生档案审阅表》(见附件)要求,对新生档案材料进行逐一审核。

三、审核要求

1.档案材料不得丢失、涂损、混乱,要确保档案材料完整、安全和一一对应;

2.审核地点相对独立、安全,档案材料必须有专人专柜保管;

3.审核人员必须对新生档案材料信息保密。

四、审核时认真记录《2021级研究生档案审阅表》,签署学院审核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或学院党委公章和负责人签字。审核时,须将本院新生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和预备党员材料转出单独装袋保管,供读研期间考察发展之用。所有转出材料须如实在表中登记记录并经办人签字,学生毕业前统一返还研究生工作部归档。

五、录取类别为普通定向就业新生和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定向就业新生人事档案不转至我校,审核时仅须在《2021级研究生档案审阅表》相关信息部分划“×”即可;同时须建立该生学籍档案,并将《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登记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装入学籍档案。

七、审核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3日。


附件:2021级研究生档案审阅表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