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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 关于进行2021年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3来源: 浏览次数:

全体2021届研究生毕业生: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及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按照学校工作部署,学院将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条件

1.选题为学科前沿,具有开创性和重要的理论意义及现实意义;

2.研究成果在理论上和方法上有创新,达到或接近国内外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论文能体现作者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并反映本学科和相关学科发展的最新成果,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流畅。

4.在读期间至少在中央财经大学核心期刊目录中A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过2篇学术论文,或在AA类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过1篇学术论文。发表的论文应符合在读期间申请学位所须科研成果要求,且论文内容应构成学位论文重要组成部分。

5.在匿名评阅环节未出现“不同意答辩”评阅意见,论文答辩环节须为全票通过

6.如未能达到上述4、5两项条件且特别优秀者,经本学科3名资深专家(须为正高级职称且为博士生导师)推荐,出具明确推荐意见也可申报。

(二)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条件

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及现实意义;

2.文献综述系统、深入;

3.理论或研究方法上有一定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或重大应用价值,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4.材料翔实,推理严密,结论正确;

5.论文书写格式规范,条理清晰、层次分明、逻辑性强,文字表达准确、图表格式规范。

6.在读期间在中央财经大学核心期刊目录中B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的,优先考虑。

二、评选范围与指标

2021年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范围为2021年在我校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指标限额为2021年获得博士学位人数的5%,在读期间或之前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允许参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按照校第八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含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指标限额为2021年获得硕士学位人数的5%

三、评选程序

(一)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程序如下:

初选程序为个人申报、导师推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公开评定,最后确定推荐人选,报校学位办公室。每篇博士学位论文由学位办公室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匿名评审。评审结果汇总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初选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各专业获得博士学位人数的20%,不足1人的,可推荐1人

(二)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程序如下:

评选程序为个人申报、导师推荐、专家匿名评阅、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公开评定,最后确定推荐人选,将名单报送校学位办公室,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四、申报办法和日程安排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报送时间为10月26日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报送时间是11月1日前。具体报送材料请参见研究生院网站http://gs.cufe.edu.cn/info/1082/8829.htm。报送材料交至学院4号楼321办公室。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