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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与房地产研究系列讲座第十六期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3-10-07来源: 浏览次数:

9月27日下午,应中央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邀请,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曲卫东教授做客“城市与房地产研究”系列讲座第十六期,报告了研究论文《从租计税房地产税收制度的理论选择、税收效应和模拟测算》。本次讲座在沙河校区二教112教室举行,郑亮副教授主持,房地产经济与管理23级研究生和数名本科生认真聆听了本次讲座。

曲卫东教授主要从“为什么要征收房地产税”,“怎么征收房地产税”,“房地产税改革的北京方案”三个部分展开介绍。中国于2003年开启房地产税试点工作,至今二十年尚未正式实行,曲卫东教授以此为出发点,介绍了中国房地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条例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将视角转向全球,介绍了世界范围内征收房地产税的情况,相关数据表明,房地产税是多数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关于房地产税的本源,曲教授给出的定义是,房地产税是以土地、房地产面积或价值为依据征收的地方税,主要用于公共服务支出。国际上对房地产税的定义分为财产税和受益税两个流派,通过汇总不同学派经济学专家对房地产税的看法总结得到,房地产税是财产税还是受益税,目前没有明确结论。在此基础上,曲教授提出了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三点方向,以及房地产税改革的两个目标。曲教授指出,如何评估房地产税,以及怎样评估房地产税的税基是征收房地产税的关键。接下来,曲教授介绍了按照评估值征税的三种方法——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其中重点分析了按收益法征收的好处,收益法具有可以消除房地产市场价值波动带来的影响,落实“房住不炒”和“租购同权”,提高征管效率等优势。曲教授基于两种税收思路,对无减免方案的房地产税税负进行了模拟测算,综合比较北上家庭ATP收入、ATP现金流和ATP消费指标发现,受益税下纳税能力约为财产税下的10倍。最后,曲教授还分析了德国与香港房地产税征收方法,借鉴国际征税方案,设计出北京方案,并对中国房地产税改革提出了建议。

报告结束后,曲教授与在场师生就讲座内容展开充分交流,并对师生提问进行了详细的解答。本次讲座内容丰富,研究新颖,引发了与会者对房地产税问题的深入思考,进一步活跃了学院的学术氛围。最后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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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刘倍彤 郑亮

审稿人:刘志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