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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评选和表彰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25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增强党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学院党总支研究决定在全院党员中开展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坚定理想信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认真学习和遵守党章,党员意识强,积极进取,勇于创新,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各项任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4.宗旨意识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甘于奉献,得到群众公认。  

5.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勤奋钻研,出色完成本职工作,成绩突出。  

根据党员的不同岗位和群体,优秀党员还应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教工党员:具有大局意识,关心学院发展,为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积极献计献策;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积极钻研业务,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工作效率高,工作质量好;教风端正,师风师德良好;秉公办事,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  

学生党员:学风端正,刻苦学习,勤于思考,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诚信守法,热心为社会、为他人服务;争做成才表率,团结和带领同学共同进步;努力帮助同学解决思想上和学习上的实际困难,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二、评选方法    

评选推荐工作以各党支部为单位,采取自下而上、民主评选、组织推荐的方法进行。各支部拟推荐1-2名优秀共产党员。  

三、表彰和奖励    

学院对评选出来个人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1000元。  

四、评选工作要求    

1.各党支部对评选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对广大党员进行一次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的再教育,认真组织好本支部的评选工作。  

2.严格程序,发扬民主,根据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评选工作要坚持好中选优,确保评选结果的客观公正。  

3.选树典型,弘扬正气,将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活动与加强党的建设,创先争优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促进学院的改革和发展。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  

20151123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