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规范北京市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京教学〔2023〕2号)、《中央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校发〔2024〕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细则》,现对该细则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2日—4月25日
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情况和问题。反映的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反映的问题应事实清楚,对无实质内容的匿名信和来电、来访一般不做调查。
联系人:黄真真、冯怡
联系方式:010-61776304、61776243
办公地点:学院楼4号楼319、321
附件:《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细则》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