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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 关于做好2024年度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7浏览次数:

全院教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博士后合作导师队伍建设,提高学校博士后培养质量,根据有关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度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校目前设立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统计学五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上述五个学科所涵盖的教学科研单位均可推荐博士后合作导师人选。

二、推荐办法

现为博士后合作导师且本人同意2024年继续招收博士后开展合作研究的,各单位不需再次推荐;若有因个人原因不愿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或要变更研究方向、联系方式的,由各单位统一汇总后报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三、推荐条件

2024年度推荐的博士后合作导师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学术造诣,近期仍活跃在本学科前沿、在职的博士生导师。

2.原则上有主持的在研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一项。

3.截至2024年9月底原则上应完整地培养过一届博士生。部分学术水平较高、研究成果突出,有主持的在研项目且经费充足(存量经费不低于10万元)的博士生导师,可不受此项条件限制。

4.将于三年内退休的博士生导师原则上不再推荐。

四、推荐程序

1.各有关教学科研单位通知本单位符合推荐条件的人选。

2.符合上述推荐条件,且本人愿意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于2024年9月30日下午17:00前将《新增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表》(附件1)和《新增博士后合作导师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学院办公室邮箱,纸质版《新增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表》(附件1)交至学院办公室。

3.经学院审核后报送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4.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汇总名单,报学校人才评价与遴选委员会审批。

特此通知。


联系人:高宁 吕玉兰

电话:010-61776140

邮箱:ggxy@cufe.edu.cn

地址:沙河校区学院4号楼327室



附件:1.新增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表

      2.新增博士后合作导师信息汇总表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