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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北京市“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学金”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5浏览次数:

各2021、2022、2023级团支部:

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学金”奖励活动的通知》(残联厅函〔2024〕267号)和市残联、市学联《关于开展北京市“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学金”评选活动的通知》(附件2),现面向2021-2023年入学的大学生开展2024年度“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学金”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推荐范围与名额

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注册的在校中国籍残疾大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全国“励志奖学金”共计63名。北京市可推荐2名。全市每所高校可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参与市级评选,学院可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参与校级评选。

二、候选人推荐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大学生行为准则;

(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学习努力刻苦,成绩优秀,获得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四)在学业、科技创新、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方面事迹突出,有一定社会影响,获得省级以上相关奖项者优先;

(五)曾获得过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及提名奖、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学金的不再推荐。

三、奖励办法

“励志奖学金”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学金5000元。

四、候选人推荐程序

(一)符合推荐条件的候选人填写2024年度“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学金”候选人登记表(附件1)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残疾人证、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奖学金证书、奖项和论文等)整理成pdf格式,打包成压缩文件并重命名为“姓名-交行励志奖学金”(邮件主旨同),于10月26日(星期六)12:00前发送到tuanwei_smse@163.com,以收到自动回复邮件为准;

(二)学院召开评审会议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参与校级评选;

(三)学校进行校内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送市残联教育就业部。

五、工作要求

(一)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符合条件学生知晓政策。

(二)推荐工作要公开、公正、公平,严格审查候选人资格条件,候选人要在学校进行公示。

(三)严肃推荐工作纪律。对未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参选资格。


联系人:李震宇

联系电话:61776144


学院团委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