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构成如下:
主任委员:王志锋
委员:李玉龙、井帅、高然、郑亮、欧变玲、胡博、姜涛、张小兵、潘东辉(博士研究生代表)、陶思程(硕士研究生代表)
二、参评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参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科研成果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详见《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21〕99号)(附件1)和《中央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修订)》(附件2)中的相关规定。
三、奖励标准和名额
(一)奖励标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
(二)名额
1.博士研究生
学院拟定名额1人,候补名额1人。
2.硕士研究生
学院拟定名额2人(根据研究生院补充通知,本次评审学院拟定名额剩余1人),候补名额1人。
四、具体安排
(一)《中央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修订)》公示
时间: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5日(2个工作日)
方式:学院网站(https://mse.cufe.edu.cn/info/1073/11309.htm)
(二)申请流程
1.申报材料
(1)《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
(2)《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人员情况表(新)》(附件4)或《2024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人员情况表(新)》(附件5);
(3)《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人员汇总表(新)》(附件6)或《2024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人员汇总表(新)》(附件7);
(4)《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量化评分表(新)》(附件8);
(5)证明材料提供方式参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人员情况表填写及材料提供说明(新)》(附件9)的相关要求。
2.材料提交
(1)截止日期:2024年11月6日下午15:00,过期不候。
(2)纸质材料:附件3、附件8和相关证明材料,交至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沙河校区学院4号楼321);
(3)电子版材料:附件4(或附件5)、附件6(或附件7),附件8发送至ggxyygb@cufe.edu.cn,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国家奖学金+博士/硕士+姓名”。
(三)评审、审定及结果公示
1.学院评审及公示
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参评人需现场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评审结果公示时间:预计2024年11月11日-15日(5个工作日)
公示方式:学院网站
2.学校审定及公示
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审定结果公示方式:校园门户,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
(四)申诉流程
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申请书应包含申诉学生的姓名、学号等基本信息,申诉请求,事实与理由,以及申诉学生的签名),评审委员会应在接到申述申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诉学生予以书面回复。如申诉人对学院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回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提请裁决申请书应包含提请裁决学生的姓名、学号等基本信息,提请裁决请求,事实与理由,以及提请裁决学生的签名,并另附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交的申诉申请书复印件和评审委员会书面回复复印件),评审领导小组应在接到提请裁决申请5个工作日内对提请裁决学生予以书面回复。
注意事项:
1.关于科研成果必须要录入到本人科研管理系统中,本次评定以系统中查询的科研成果为准,无需提交“研究生科研管理系统”内审核通过的纸质材料。
2.待录用的稿件需要标注是哪个等级(AAA/AA/A/……),第几作者(如果导师一作,本人二作一定要备注清楚,否则视同二作评分),同时提供的纸质材料需要导师签字确认。
学院评审委员会办公地点:沙河校区学院4号楼321,办公电话:61776243
学院评审委员会联系人:张老师
学校领导小组联系方式以学校公示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