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中财主站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 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研究生 |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博士学年论文(研究工作报告)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1浏览次数: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办法》(校发〔2025〕7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生的培养质量、提升博士学位论文水平、保证博士学位授予质量,学校将开展本年度对近一学年(2024-2025学年)的博士生学年论文(研究工作报告,下同)答辩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年论文答辩对象

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生、直博生)在学期间,从入学后第二学年开始,每一学年应完成一篇学年论文或研究工作报告(可以采取文献综述或工作论文等形式,最后学年可以用学位论文替代),由各学院(含研究院、中心,下同)在下一学年初对学年论文进行考核,考核方式自定,可参照学位论文答辩形式。未能通过或无故未参加考核的作延期处理(一学年),但不得超过最长学习年限。

参加本次针对2024-2025学年的学年论文答辩的博士生包括:2023年及以前入学的所有在校博士生、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组织时已经结业、正在休学的除外)。

参加2025年9月批次答辩通过且10月份毕业的无需参加本次考核。

申请2025年11月批次答辩的须参加本次考核并在答辩前上报考核结果。

博士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至少应有2次学年论文或研究工作报告考核通过结果(如有延期则通过次数顺延),硕博连读生根据学籍情况可由学院自主决定

对于无故未参加学年论文答辩的博士研究生视为不通过,做延期一学年处理。

二、时间要求

博士生学年论文答辩工作为下学期初(2025年9-11月)。

三、答辩组织

学年论文答辩组须由本学科3-5名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答辩人指导教师(包括导师组成员)不得作为答辩组成员。答辩人须提前一周将学年论文送交答辩组成员。在答辩中,答辩人须向答辩组陈述学术研究进展、学年论文的研究内容和学术贡献或实际应用价值。答辩组须考察答辩人在这一学年的学术或应用进展以及学年论文质量。答辩组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2/3(含)以上成员同意,可以通过学年论文答辩。

四、信息化操作

从2023年起,博士生学年论文答辩环节须在研究生系统中进行同步操作。

学年论文答辩前,博士生须本人登录“研究生系统”,在“学位管理”-“博士学年论文申请”中提交申请。

培养单位学院账号在学年论文答辩结束后,登录“研究生系统”,在“学位管理”-“博士学年论文管理”-“博士学年论文成绩管理”中录入学年论文成绩(如有成绩据实填写,如无成绩可统一填写为70分),支持批量录入;成绩录入后,根据考试成绩,批量设置学年论文是否通过(是否通过必填)。

系统操作指南下载链接:http://gs.cufe.edu.cn/info/1069/10026.htm

五、材料领取与报送

请在附件中自行下载打印《博士学年论文(研究工作报告)答辩审核表》(一式一份,附件1)并按要求进行填写,同时在答辩前将《博士研究生学年论文(研究工作报告)答辩情况汇总表》电子版(仅填写个人信息部分)发送至ggxyygb@cufe.edu.cn。

原通知链接:https://gs.cufe.edu.cn/info/1082/12235.htm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