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2026届本科生:
为表彰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本科优秀毕业生,鼓励学生积极进取,奋发成才,根据《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京教学〔2023〕2号),按照《中央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校发〔2024〕55号)、《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管工院发〔2024〕2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26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项目及名额
北京市级优秀毕业生:2026届本科毕业生总数的5%以内;
中央财经大学校级优秀毕业生:2026届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5%以内。
各班具体可推荐名额人数见《各班级2026届本科优秀毕业生预估推荐人数一览表》(附件2)。此名额为学院上报推荐预估名额,最终评选推荐名额以学院实际本科毕业生数为准。
三、评选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品德优秀,学术诚信,知行合一。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3.勤奋好学,学习成绩优良。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论文(或设计)成绩优秀或良好。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表现优秀,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吃苦,肯奋斗,敢担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热爱劳动,乐于奉献,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一贯表现良好,有较好的毕业去向。
(二)北京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北京市级优秀毕业生在满足上述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外,需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合格课程记录,在校期间获校级(含)以上荣誉称号。荣誉称号包括但不限于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
(三)优先推荐评选条件
1.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2.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四、评选程序
(一)系统申请(4月24日(周五)下午17点前)
校级、市级优秀毕业生申请人,需于4月24日(周五)下午17点前登录校园门户——个人站点——荣誉称号模块(操作说明见附件3),进行校级、市级优秀毕业生申请,可以兼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电子材料报送(4月24日(周五)下午17点前)
市级毕业生申请人,需于4月24日(周五)下午17点前将教务处盖章版成绩单(大活自助机打印或可信电子平台导出,落款时间应当在2026年4月之后)扫描件、校级(含)以上荣誉证书扫描件、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Word版文稿和若干生活照,模板见附件4)电子版打包,命名为“班级+姓名+市级优秀毕业生材料”,发送到lizhy@cufe.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校级优秀毕业生申请人(不含兼报市级)无需另行报送电子材料。
(三)班级推荐及学院评审
班长组织本班对校级、市级优秀毕业生申请人进行民主推荐,分别形成推荐顺序,供学院评审参考。
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复核。
(四)提交纸质材料
学生处复核结束后,学院在系统内统一打印审核通过的《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中央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表》,学生手写签字和日期,学院填写意见后,学生工作负责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须粘贴1寸彩色免冠照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班要高度重视优秀毕业生的民主推荐工作,认真安排,精心组织,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遵守评选工作纪律,以在校期间一贯表现为标准,杜绝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如存在拉票、串联、助选、贿选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并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理。
(二)学院要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榜样引领作用,加大事迹宣传力度,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和就业观,将个人价值与社会需要有机结合。校级、市级优秀毕业生获奖者应当配合学院开展榜样宣传工作。
(三)对已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学生,离校前出现不符合评选条件情况,将撤销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老师(学院4号楼319办公室,61776144)
附件:
1.《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细则》
2.各班级2026届本科优秀毕业生预估推荐人数一览表
3.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系统操作使用说明(学生版)
4.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模板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