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中央财经大学社会性资金筹措与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校发〔2025〕155号)、《关于印发<中央财经大学社会性奖助基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校发〔2021〕191号)、《中央财经大学小米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校发〔2023〕223号)、《关于印发<中央财经大学比亚迪奖学金管理办法>社会性奖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发〔2025〕243号)、《关于印发<中央财经大学燕宝奖学金管理办法>社会性奖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发〔2026〕168号)的相关规定,现开展2026年度小米奖助学金、比亚迪奖学金、燕宝奖学金等校级研究生社会性奖助学金项目的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评审的校级研究生社会性奖助基金项目共计5项。本次组织评审的5项奖助基金项目名额、奖励标准和申请条件详见附件1。
二、工作安排
(一)学生申请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一人限申报1项。在往年获得的社会性奖助基金奖项申报材料中已经使用过的成果材料不得再次使用。其中,学生公开发表的期刊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等成果均以“研究生科研管理系统”内学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为准。
学生需提交对应奖助基金项目电子版及纸质版的《申请表》(详见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的《参评人员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2)和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成绩单原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参与研究生党建及科教融汇、产教融合实践的相关证明等)。申报小米特等奖学金的还需提交答辩PPT。
1.各奖助基金项目《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个人《申请表》需提交WORD电子版、手写签名的纸质版,每名推荐学生的纸质版《申请表》后附相关支撑材料(连同《申请表》使用长尾夹整理,严禁使用订书钉装钉或塑料封皮)。每名学生的所有电子版申请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以“申报项目名称+学生姓名”命名,如“小米特等奖+张某某”。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如“小米特等奖+张某某”发送至 ggxyygb@cufe.edu.cn
2.纸质材料:提交至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沙河校区学院4号楼332/321办公室)
3.截止日期:2026年11月4日下午17:00,过期不候。
(二)学院评审
1.学院负责资格审查,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评审,按照学院推荐名额择优确定人选。对于推荐名额超过1人的奖助学金项目按推荐顺序进行汇总。
2.学院公示拟推荐人选3天。
(三)评审小组评审
1.研究生奖助工作办公室汇总各学院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后,提交评审小组开展评审。
2.小米特等奖学金将组织开展公开答辩评审会,候选人每人进行3分钟现场陈述汇报,并回答评委提问。评审小组根据候选人申报材料和答辩汇报综合表现进行现场评审。答辩评审会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评审小组答辩当日不接收多媒体材料和任何纸质材料。
(四)结果公示及审定
评审会结束后,评审小组对评审结果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校内公示,将公示无异议的评审结果报学校学生奖助基金项目审定委员会审定。
(五)公告及奖励
学校对审定批复后的奖助人员名单进行公告,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奖助学金。
三、申诉流程
对校级研究生社会性奖助基金项目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提出申诉(申诉申请书应包含申诉学生的姓名、学号等基本信息,申诉请求,事实与理由,以及申诉学生的签名)。
四、工作要求
(一)社会性奖助基金项目评审工作关乎学校育人导向和学生权益,应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动员和宣传工作,确保学生充分知晓相关政策和程序。
(二)参评学生的申请表、成绩单需使用原件,严格按要求规范填写,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全面。
(三)学院推荐材料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视为放弃推荐。
(四)学院在审核及推荐工作中,要严格把关、严肃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材料真实有效、程序严谨规范,严禁弄虚作假。
(五)此次社会性奖助学金项目获评者有义务积极参与学校后续宣传及资助育人活动。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老师、黄老师
办公电话:010-61776149、010-61776243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