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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6届推免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5-09-14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学院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中央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校发(2015128号,以下简称《办法》)、《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字(201530号,以下简称《通知》),结合我校教学和学生管理相关办法,以及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与实施

学院成立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学院推免生的考核、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学院其他领导、教师代表为小组成员。

二、名额数量与推免类型

推免名额分为常规名额和专项名额两部分。其中常规名额学校分配我院15个,包含推荐至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以及推荐至外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两类。常规名额由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择优确定本单位常规推免生名单,经公示后报送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于申请专项推免的学生,学院对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报相应负责单位。

三、推荐条件

具体推荐条件参照《办法》、《通知》要求。

四、常规名额推荐办法

凡申请常规名额推荐的学生,按如下办法产生推荐名单:

1.学生根据《办法》、《通知》进行申请;

2.将学生三年学分加权平均分、三年平均综合测评成绩按照85%15%的权重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学生的综合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学分加权平均分*85%+年均综合测评成绩*15%

3.各专业按照申请学生的综合得分高低进行排序;

4.各专业分配名额按照2012级各专业人数以及《通知》有关规定计算。根据2012级各专业实际人数,名额分配如下:投资学4人,工程管理3人,房地产经营管理3人,项目管理3人,管理科学2人。

5.学院根据各专业排序结果、名额确定推荐名单,经公示后上报学校。

五、工作程序

具体工作程序按照《办法》、《通知》要求进行。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5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