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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 关于报送公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2来源:学院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为解决沙河高教园区公租房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经与国管局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沟通,拟定近期为教职工办理公租房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根据国管局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要求,办理公租房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需向国管局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报送“集体提取明细表”等申请材料,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提取业务。

为推进这项工作顺利开展,请有需要申请的老师填写“集体提取明细表”(见附件),并于5月18日上午11:00前发送至邮箱:hubo@cufe.edu.cn。请严格按照“集体提取明细表”中示例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否则可能会影响审批结果及提取额度。

此外,在以往批次中提取申请已通过国管局审批但尚未向建行办理提取业务的教职工不需要重复提交申请。

 

联系人:胡博 010-61776140


附件:集体提取明细表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