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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 关于开展2023年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1来源: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全体博士研究生: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本学期博士研究生进行开题报告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参加本学期开题的博士研究生包括:已通过学科综合考试的2020、2021级博士研究生,2019级、2020级硕博连读生。

二、时间要求

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时间暂定为2023年6月9日。无故不按期开题者,不允许按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请参加学生于5月20日前提交附件1《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申请名单》至邮箱ggxy_ygb@163.com。

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需要提交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答辩,因故没有通过开题答辩的,再次申请开题至少需要间隔3个月。

三、开题报告及文献综述要求

研究生撰写开题报告的内容包括:1.选题来源及研究的目的和意义;2.文献综述,包括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发展、现状、趋势及问题等,字数不少于5000字;3。主要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4.研究方法、思路;5、进度安排,预期达到的目标;6.为完成课题已具备和所需条件;7.预计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的措施;8.研究的创新和特色;9.主要参考文献,参考文献量一般不少于60篇,对个别新兴研究领域其文献量可酌情减少。

博士研究生须另撰写一篇完整规范的文献综述,文献综述字数应不低于2万字。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均需要提交学位论文开题论证会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对选题需要充分论证,突出选题的前沿性与开创性,研究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对国内外该选题及相关领域发展现状归纳和总结。

四、开题组织

学院组织开题论证委员会,委员会由3-5名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博士生导师。开题论证会另设1名秘书,负责开题过程记录等具体工作。

博士生开题报告内容应首先获得导师认可通过,并在举行开题论证会的前一周6月2号前送交开题论证小组,审阅通过后,方可举行开题报告论证会。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