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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 | 关于做好2022年度校级“优秀团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4来源:学院团委 浏览次数:

各团支部:

“优秀团员”的评选和表彰是共青团组织奖励先进、树立先锋模范的重要工作之一。认真做好“优秀团员”评选工作,是密切团员与团组织的联系、增强广大团员的团员意识与组织意识、切实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方式之一。根据《校团字[2022]40号 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团员教育评议以及2022年度校级“优秀团员”评选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除2022级新生团员以外,具有我校团籍的全日制在校共青团员。

二、评选期限:2021年12月1日——2022年12月1日

三、评选比例:各二级团组织推荐参评优秀团员人数为本单位团员总人数的5%向上取整(不含2022级新生团员)。

四、评选条件:

1.在团员教育评议中评议等次为“优秀”。

2.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团的十八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新时代青年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党课、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基础团校等课程学习,在思想上、政治上不断要求进步。

3.自觉遵守团的章程,严格遵守团的纪律,模范履行各项团员义务;具有较强的团员意识,积极主动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执行团的决议。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等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行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诚实守信,具有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意识,能够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

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业、工作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坚持全面发展,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

6.积极参加社会工作,曾经出色地、有创造性地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任务;能够深入群众,及时反映意见和要求,热心帮助其进步,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7.积极参与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组织专题学习会、主题团日等学习活动的参与率在80%以上;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本年度各期“青年大学习”全部完成。

五、评选程序:

1.团员教育评议阶段:按照“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安排”,根据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在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团员中酝酿产生优秀团员推荐名单。

各支部需填写《推荐名单及顺序》(附件1),支部推荐的团员需填写《“优秀团员”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命名为“支部名称+原表名称”)于12月3日12点前发送至组织部公邮smse_zzb@163.com,纸质版于12月3日(周六)17:00-18:00交至图书馆一楼大厅。

2.征求意见阶段:学院团委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进一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按照不超过团员总人数的5%的比例,讨论确定最终推荐人选,报校团委审定。

3.总结提交阶段:学院团委经审定并签署意见后,确定优秀团员推荐人选。

4.最终审定公示阶段:校团委对各二级团组织提交的优秀团员推荐人选,按照规定比例进行最终审定,对确定人选进行公示。


附件

1.推荐名单及顺序

2.“优秀团员”推荐表

学院团委

2022年11月24日